社會工作師
(專技高考)
◆應試資格:
1.大學以上,相關社會工作科、系、組、所畢業者。
2.曾修習社會工作相關學科至少7 科,合計20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其中須包括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有證明文件者。
3.102年以後畢業者,實習以課堂外實習為限,應至少實習二次且合計400小時以上。實習項目應符合下列之一:
實習項目 |
學習內容 |
個案工作 |
1.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2.紀錄撰寫。 |
團體工作 |
1.團體工作規劃。 2.團體帶領。 |
社區工作 |
1.社區方案設計、執行與評估。 2.社工倫理學習。 |
行政管理 |
1.社會工作研究。 2.方案設計與評估。 |
※詳細應考資格,可至考選部/考選法規/專技人員考試法規查閱。
共同 |
1.國文(作文60%、測驗40%) |
||
專業 |
2.◎社會工作 |
3.◎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
4.◎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
5.◎社會工作管理 |
6.◎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
7.◎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社會工作師投考組合建議:
‧地方四等-社會行政(102/12/21~23)
‧普考-社會行政(預計103/7月)
‧103第一次社會工作師(依簡章公告為主)
‧第二次社會工作師(依簡章公告為主)
雙贏推薦──證照(社工師)+工作(公職社工師)同時擁有
一般拿到社工師執照之後,工作機會得自己去尋找及開創,建議可參加高考或地方三等公職社工師考試,必須先有社工師的執照才能應考,考取便直接進入公家體系,擁抱鐵飯碗喔!
◆選擇「公職社會工作師」的優勢
須取得執照才能參加考試,相對考試人數少,錄取率高。
◆選擇「公職社會工作師」的好處
1. 考取公職社工師,即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需另尋工作機會。
2. 公職社會工作師具公務人員身分,較有保障。
會計師
(專技高考)
◆應試資格:
1.大學以上,相關會計科、系、組、所畢業者。
2.曾修習會計等相關學科至少7 科,合計20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等三學科,有證明文件者。
3.普通考試會計審計人員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4.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60%、測驗40%) |
專業科目 |
2.中級會計學3.高等會計學4.成本會計與管理會計 |
◆測驗方式:
‧本考試及格方式,採科別及格制。
‧除國文外,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達當次考試該科目到考者之平均成績為及格。其餘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各滿六十分為及格。
‧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三年;其未及格之科目,得於連續三年內繼續補考之,期限屆滿尚有部分科目未及格者,全部科目應重新應試。
◆工作性質:
‧受當事人之委託或受政府機關之指定,辦理關於會計之設計、管理、稽核、調查、整理、清算、鑑定、財務分析或資產估價等事項。
‧承辦財務報告之查核、簽證。
‧充任檢查人、清算人、破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或其他信託人。
‧充任稅務案件之代理人。
‧充任工商登記或商標註冊及其有關事件之代理人。
‧代辦其他與會計有關之事項。
◆會計師投考組合建議:
會計師考試自民國90年起,考試及格方式改為「科別及格制」,考生只要於4年時間內通過所有科目,即可取得會計師證照。因此在準備應考會計師時,考生可以先行設定較為有把握科目努力衝刺,之後再集中精力準備未及格的科目,會計師考試科目甚至可以與高考會計一起準備,有計劃性的考生,順利的話,也可在同一年同時取得會計師執照及公務人員工作。
‧地方三/四等-會計(102/12/21~23)
‧銀行考試(依各招考單位公告)
‧高普考-會計(預計103/7月)
‧專技高考-會計師(依簡章公告為主)
記帳士
◆應試資格:
1.高中職以上,領有畢業證書者。
2.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3.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共同科目 |
1.國文(作文60%、測驗40%) |
|
專業科目 |
2.※稅務相關法規概要3.◎會計學概要 |
|
|
◆工作性質:
‧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業、復業及其他登記事項。
‧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稽徵案件之申報及申請事項。
‧受理稅務諮詢事項。
‧受委任辦理商業會計事務。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辦理與記帳及報稅事務有關之事項。但業務不包括受委任辦理各項稅捐之查核簽證申報及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記帳士 投考組合建議:
專技普考-記帳士(102/11/23~25)
地方五等-會計(102/12/21~23)
銀行考試(依各招考單位公告)
初等考-會計(預計103/1~2月)
保險代理人、經紀人
◆應試資格:
1.高中職以上,領有畢業證書者。
2.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類科 |
應試科目 |
財產/人身 |
1.保險學概要3.財產/人身保險實務概要 |
財產/人身 |
1.保險學概要3.財產/人身風險管理概要 |
◆工作性質:
‧保險代理人:指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業務之人。
‧保險經紀人:指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而收取傭金或報酬之人。
證券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應試資格:
1.證券商業務員:高中職以上畢業。
2.投信投顧業務員:大專以上畢業,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二年以上經驗者。
3.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大專以上畢業。
共同科目 |
1.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
|
專業科目 |
證券商業務員 |
|
2.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3.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
|
|
投信投顧業務員 |
||
2.投信投顧相關法規3.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4.證券投資與財務分析 |
|
|
|
||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
2.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3.投資學4.會計及財務分析5.總體經濟及金融市場 |
|
|
|
◆測驗方式:
‧證券商業務員、投信投顧業務員:各科分別為50題測驗題型。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1)測驗題型為選擇題和申論題二類。
(2)選擇題佔70%,申論題或計算題佔30%(申論題或計算題題數為3題)。
◆工作性質:
‧證券商業務員:
服務於證券公司營業櫃台,負責客戶買賣股票,且隨時向客戶提供最新的資訊,及回報客戶所有的即時買賣狀況。
‧投信投顧業務員:
推廣公司的產品,例如基金的募集、發行以及管理、招攬全權委託業務等,除了開發新客戶外,也須服務舊客戶,協助客戶處理基金開戶與交易事宜、定期報告基金績效。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針對國內證券投資市場進行研究分析,也提供投資人一些適當的投資建議,引導他們找出正確並符合自己需求的投資方向;主要工作是對經濟產業及股市,進行所謂的技術分析、基本面分析以及代客操作等三方面業務。
領隊導遊
◆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高中職以上,領有畢業證書者。
2.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4年,有證明文件者。
3.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類科 |
應試科目 |
華語/外語 |
※1.導遊實務(一) |
※2.導遊實務(二) |
|
※3.觀光資源概要 |
|
4.外國語(外語導遊需加考) |
|
華語/外語 |
※1.領隊實務(一) |
※2.領隊實務(二) |
|
※3.觀光資源概要 |
|
※4.外國語(外語領隊需加考) |
◆工作性質:
|
領隊 |
導遊 |
華語 |
帶台灣觀光客至大陸旅遊。 |
帶大陸觀光客旅遊台灣。 |
外語 |
帶台灣觀光客至世界各國旅行。 |
帶國外觀光客旅遊台灣。 |
◆四大利多:
‧考科簡單,只考三科,全部皆採選擇題。
‧採60分及格制,錄取率超過30%,取得證照簡直易如反掌。
‧入門容易,不須經驗即可報考。
‧兼職亦可,寒暑假打工的新選擇。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