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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專

◆應試資格:高中職畢,25歲以下,不限性別、科系。

共同

國文(含作文40%)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甲組消防安全科

2.物理 3.數學4.化學5.英文

264

300

甲組海洋巡防科

2.物理3.數學4.化學5.英文

80

80

乙組行政警察科

2.中外歷史3.數學4.中外地理5.英文

1700

1700

備註:◎表「混合題型」、※表「測驗題型」

 

◆警專投考組合建議:

‧警專(預計103/5)

中油雇用人員-煉製類(依簡章公告為主)

台電雇員-配電線路維護(依簡章公告為主)

 

警察特考

◆應試資格:18 ~ 37歲;三等:警大畢。四等:警專畢。

共同

1.◎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2.◎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三等
行政警察

3.◎警察情境實務 5.◎警察學與警察勤務7.◎偵查法學與犯罪偵查 4.◎警察法規6.◎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

111

83

三等
犯罪防治

3.◎警察情境實務 5.犯罪學與犯罪預防7.諮商輔導與婦幼保護 4.◎警察法規6.犯罪分析

20

14

           

共同

1.※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2.◎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四等
行政警察

3.※警察法規概要 5.※警察勤務概要

4.◎警察情境實務概要 6.※犯罪偵查概要

1299

880

           

備註:◎表「混合題型」、※表「測驗題型」

◆工作內容:一律分發外勤勤務機構,擔任第一線、24小時輪值之基層警察人員工作(包括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備勤等勤務),主要從事警勤區、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等工作。

◆警察特考投考組合建議:

警察政策研究所(預計103/4月)

警察特考(預計103/6月)

 

法警

(司法特考四等)

◆應試資格:18~45歲,高中職畢。

共同

1.◎國文(公文、作文或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含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法警

3.行政法概要4.刑法概要5.法院組織法6.刑事訴訟法概要

58

63

備註:◎表「混合題型」、※表「測驗題型」

◆工作內容:送達、調查、逮捕、拘提、搜索、警衛、執行、人犯解送、值庭、安全防護等。

◆法警投考組合建議:

司法四等-法警(102/8/10~12)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102/9/7~8)

地方四等-法律廉政(102/12/21~23)

一般警察-四等行政(預計103/6月)

普考-法律廉政(預計103/7月)

 

警佐(第2類)

◆應試資格:56歲以下,專科畢,近2年考績獎多於懲,現任巡佐、小隊長、警員等職務。

共同

1.國文(含公文40%及作文60%)         2.◎憲法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第二類

3.◎警察法規(警察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4.警察勤務5.◎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30

35

 

一般警察

◆應試資格:18 ~ 37歲;三等:大學畢。四等:高中職畢。

共同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三等
行政警察

3.刑法與刑事訴訟法6.公共政策4.◎行政法 7.◎行政學5.心理學

28

16

           

共同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四等
行政警察

4.法學緒論5.行政法概要6.刑法概要

900

440

共同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3.※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四等
消防警察

4.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6. ※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5.火災學概要

400

228

           

 ◆工作內容:

行政組: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交通事故處理事項、備勤等勤務。

消防組:災害防救、組織並訓練義消、消防安檢察(建築物等)、建立消防體系等。

 

◆一般警察 投考組合建議

司法四等-法警(102/8/10~12)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102/9/7~8)

警察政策研究所(預計103/4)

一般警察(預計103/6月)

普考-法律廉政(預計103/7月)

 

警大二技

◆應試資格:52歲以下,警專畢,近2年考績一年列甲、一年列乙以上;已在警察、消防機關或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暨所屬機關服務滿一年者。

共同

1.國文(公文及作文) 2.※憲法 3.※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行政警察學系

3.※警察法規(警察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4.※警察勤務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40

70

 

警大碩士

◆應試資格:大學畢,一般生與在職生更多應試資格請詳見簡章。

共同

1.國文         2.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警察政策研究所
(行政組)

3.警察學及警察行政5.警察政策與犯罪預防4.警察法學

18

18

警察政策研究所
(法學組)

3.行政法5.刑法及刑事訴訟法4.警察法學

6

6

法律學
研究所

3.警察法學5.行政法4.刑法及刑事訴訟法6.民法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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