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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

(高普考.身心障礙特考三四等.原住民特考三四等.薦任升等.地方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欲報名身心特考需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欲參加原住民特考需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特考身分;升等需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

■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方特考三等

3.◎行政學6.公共管理4.政治學7.公共政策5.◎行政法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29

167

未公告

117

薦任

3.◎行政法6.公共管理4.◎行政學5.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333
(100
年)

313
(98
年)

普考
地方特考四等

3.※行政學概要6.※行政法概要4.◎政治學概要5.◎公共管理概要

135

171

未公告

72

 

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身心特考三等

3.◎行政法6.公共政策4.◎行政學7.政治學5.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63

44

身心特考四等

3.※行政法概要6.◎政治學概要4.※行政學概要5.◎公共管理概要

39

53

 

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及法規、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原住民特考三等

3.◎行政法6.公共政策4.◎行政學7.政治學5.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未公告

11

原住民特考四等

3.※行政法概要6.◎政治學概要4.※行政學概要5.◎公共管理概要

未公告

9

備註:◎表「混合命題」、※表「測驗題型」

■考取「一般行政」的好處?

1.任何公部門與「行政」相關業務,都是一般行政公職人員的舞台,在調換工作時,選擇的機會相較於其他職系多元。

2.由於出路廣泛,因此升遷機會較多,不似其他類科升遷到某個程度便幾乎沒有缺額可占。

3.一般行政的名額多,年年招考,且不怕辛苦準備卻不招考的窘境發生。

■工作內容: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打字等事務。

■一般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國安局-政經組(102/9/7~8)

‧原住民特考三四等(102/11/2~3)

‧地方特考三四等(102/12/21~23)

‧身心障礙特考三四等(依簡章公告為主)

‧一般警察特考-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預計103/7)

 

一般民政

(高普考.身心障礙特考三四等.原住民特考三四等.薦任升等.地方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身心特考:需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原住民特考:需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特考身分;升等:需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

■考試科目: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學6.◎行政法4.政治學7.公共政策5.地方政府與政治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23

21

未公告

39

普考
地四

3.※行政學概要6.※行政法概要 4.◎政治學概要5.◎地方自治概要

84

54

未公告

158

薦任

3.◎行政法4.◎行政學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5.地方政府與政治

272
(100
年)

293
(98
年)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身三

3.◎行政法6.政治學4.地方政府與政治5.◎行政學
7.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

無缺額

身四

3.※行政學概要6.※行政法概要4.◎政治學概要5.◎地方自治概要

4

10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原三

3.◎行政法6.政治學4.◎行政學 5.地方政府與政治
7.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未公告

5

原四

3.※行政法概要6.◎政治學概要4.※行政學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未公告

22

             

■工作內容: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一般民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國安局-政經組(102/9/7~8)

‧原特三四等(102/11/2~3)

‧地方三四等(102/12/21~23)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預計103/7)

 

人事行政

(高普考.身心障礙特考四等.原住民特考三四等.升等考.地方特考三四等.鐵路特考)

■應試資格:三等&高員級: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員級:18歲以上,高中職畢(身心特考:需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原住民特考:需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特考身分;退除役需具有退除役官兵身分;升等:需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

■考試科目: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學6.◎行政法4.各國人事制度7.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現行考銓制度8.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95

272

未公告

95

普考
地四

3.※行政學概要5.※行政法概要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6.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

87

107

未公告

41

薦任

3.◎行政法5.◎行政學 4.現行考銓制度6.各國人事制度

76
(100
年)

63
(98
年)

鐵路
高員

3.鐵路法 6.心理學4.企業管理7.◎行政法5.現行考銓制度8.各國人事制度

2

2

鐵路
員級

3.心理學概要5.鐵路法概要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6.企業管理概要

2

2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原三

3.◎行政學6.◎行政法4.現行考銓制度7.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5.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未公告

2

原四

3.◎行政學概要5.◎行政法概要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6.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

未公告

無缺額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50%、法學緒論50%)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身四

3.※行政學概要5.※行政法概要4.現行考銓制度概要6.心理學概要(含諮商與輔導)

11

2

■工作內容:辦理考選行政、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一般民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國安局-政經組(102/9/7~8)

‧原特三四等(102/11/2~3)

‧身心三四等-一般民政(依簡章公告為主)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鐵路特考(依簡章公告為主)

‧高普考(預計103/7)

 

勞工行政

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薦任升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升等: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男性須服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法6.◎經濟學4.勞資關係7.就業安全制度5.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8.社會學

34

70

未公告

21

普考
地四

3.※行政法概要5.勞資關係概要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6.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19

20

未公告

14

薦任

3.◎行政法5.勞資關係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6.就業安全制度

未公告

10
(100
年)

■工作內容: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勞工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地方三四等(102/12/21~23)

‧高普考(預計103/7)

 

戶政

高普考.薦任升等.地方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升等: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男性須服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法6.國籍與戶政法規4.地方政府與政治
7.移民政策與法規5.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8.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8
未公告

無缺額
36

普考
地四

3.※行政法概要5.※移民法規概要4.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6.◎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

22
未公告

21
76

薦任

3.◎行政法5.戶政法規4.民法總則與親屬編6.移民政策與法規

未公告

153
(100
年)

■工作內容: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戶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國安局-行政組(102/9/7~8)

‧地方三四等(102/12/21~23)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預計103/7)

 

社會行政

高普考.原住民特考三等.薦任升等.地方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男性須服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法
6.社會學

4.社會工作
7.社會研究法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8.社會福利服務

46

80

未公告

64

普考
地四

3.※行政法概要
5.社會研究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60

74

未公告

51

薦任

3.◎行政法
5.社會福利服務

4.社會學          
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未公告

110
(100
年)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原三

3.◎行政法
6.社會學

4.社會研究法
7.社會工作

5.社會福利服務

未公告

2

原四

3.行政法概要
5.社會工作概要

4.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6.社會研究法概要

未公告

無缺額

■工作內容: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社區發展推行等福利業務。

■社會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原特三、四等(102/11/2~3)

‧地特三四等(102/12/21~23)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預計103/7)

‧專技高考-社工師(預計103/7)

‧社福特考(依簡章公告為主)

 

客家事務行政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男性須服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行政學4.社會學4.◎行政法7.客家歷史與文化7.公共政策8.客家政治與經濟

3

8

未公告

1

普考
地四

3.※行政法概要5.※行政學概要4.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6.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

4

5

未公告

2

工作內容: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推廣客家語言、教學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客家事務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國安局-政經組(預計102/9/7~8)

‧地方三四等(預計102/12/21~23)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預計103/7)

‧水利會-行政組(依簡章公告為主)

 

移民行政

薦任升等.移民行政三四等

應試資格: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

(升等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移民
三等

3.◎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6.◎入出國及移民法規4.◎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5.◎外國文7.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100

90

移民
四等

3.◎國際公法概要與移民政策概要5.◎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4.◎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概要6.※入出國及移民法規概要

30

20

薦任

3.◎行政法5.刑事訴訟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規4.國際公法與移民政策6.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未公告
(102年)

未招考
(100年)

工作內容:負責外國國民在臺居停留業務,及新住民之移民輔導工

作。

移民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地方特考-戶政(102/12/21~23)

移民行政三四等(依簡章公告為主)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戶政(預計103/7)

 

文化行政

高普考、薦任升等.地方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升等具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藝術概論6.世界文化史4.本國文學概論7.文化人類學5.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8.文化資產概論與法規

14

17

未公告

18

普考
地四

3.本國文學概要4.世界文化史概要5.藝術概論6.文化行政概要

16

20

未公告

7

薦任

3.文化行政4.文化政策分析5.藝術概論6.文化人類學

未公告

9
(100
年)

工作內容: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劃、監督等工作。

文化行政 投考組合建議:

‧薦任升等(102/11/9~11)

‧地方特考(102/12/21~23)

‧高普考(預計103/7)

 

地政

高普考.地方特考三四等.薦任升等.原住民特考三四等

應試資格:

三等:18歲以上,大學畢;四等:18歲以上,高中職畢(升等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滿三年,已敘本俸最高級。)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高考
地三

3.土地法規6.土地登記4.土地經濟學7.不動產估價5.土地政策8.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繼承)

35

37

未公告

145

普考
地四

3.土地法規概要5.土地登記概要4.土地利用概要6.民法物權編概要

23

20

未公告

61

薦任

3.土地估價5.土地政策4.土地經濟學6.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50
(100
年)

68
(98
年)

           

共同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及法規、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原三

3.土地登記
6.土地估價

4.土地法規
7.土地利用

5.土地經濟學
8.民法

未公告

4

原四

3.土地登記概要
5.土地利用概要

4.土地法規概要
6.民法物權編概要

未公告

未開缺

工作內容:土地徵收勘查、協議、地上物查估及產權移轉登記等業務。

 

行政警察

應試資格:一般警察18歲以上,37歲以下,三等大學畢;四等高中畢。

共同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三等

3.◎行政法6.心理學4.公共政策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7.◎行政學

28

16

           

共同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英文

試別

專業科目

102錄取

101錄取

四等

4.※法學緒論5.刑法概要6.※行政法概要

900

440

           

工作內容: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值班等勤務。 

行政警察 投考組合建議:

‧司法四等-法警(102/8/10~12)

‧調查局-法律實務組(102/9/7~8)

‧地方三四等-法律廉政(102/12/21~23)

‧一般警察-行政警察(預計103/6)

‧高普考-法律廉政(預計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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